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20期)
粤标定函〔2023〕46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站组织专家研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反馈意见,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印发你们。本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反映。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内容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