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 关于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定额咨询问题解答的通知(第39期)
粤标定函〔2024〕48号
各有关单位:
现对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有关《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咨询问题做出如下解答,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
1.级配碎石底基层、级配碎石路面的配合比,设计与定额子目不同是否可以调整?
答:可根据设计配合比进行调整。
2.采用集中拌和水泥石屑(碎石)混合料,在计算集中拌和与汽车运输水泥石屑(碎石)混合料的定额工程量时是否考虑计算2%损耗?
答:应计算,即铺筑100m³的混合料需要拌和及运输102m³。
3.钢筋套筒连接是否可借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关子目?
答:当设计要求钢筋采用套筒连接时,可借用。
4.市政管道铺设与安装在计算管长工程量时是否考虑坡度?
答:不考虑。
5.排水工程现浇混凝土方沟、现浇混凝土渠箱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截面积≤1㎡的现浇混凝土渠道套用现浇混凝土方沟子目,截面积>1㎡的现浇混凝土渠道套用渠箱子目。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