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勘误的通知
粤建造函[2005]179号 各有关单位: 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第710页a19-21子目有误,现勘误如下: 误: 正: 基价2713.61元。 基价3148.01元。 折旧费1013.60元。 折旧费1448.00元。 第一类费用小计2449.66元。 第一类费用小计2884.06元。 停滞费1057.60元。 停滞费1492.00元。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