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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新办法实施及新旧系统过渡衔接的通知

市局相关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资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新修订的《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已于2017年4月18日印发,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新办法的实施和新旧系统的过渡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办法实施的总体原则

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合理性,安全、规范、准确完成数据迁移,尽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将对企业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实现新旧办法和新旧系统的顺利衔接过渡,维护行业管理秩序。

二、新旧系统数据的迁移

考虑到旧系统部分数据信息已失效,特别是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以来,大量建筑业企业在完成资质换证后,未及时按要求在诚信系统中完善企业资质及人员信息。为确保新系统信息数据的时效性和完整性,采用从旧系统迁移部分数据到新系统的方案,其他未迁移的企业和人员数据,由企业在新系统中按时补充完善。

(一)企业数据迁移的内容:企业ID、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联系人、联系人手机、企业地址、成立日期、注册资本、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登录帐号、登录密码;

(二)人员数据迁移的内容:人员ID、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锁定次数、人员所在诚信编号ID;

(三)诚信登记数据迁移的内容:诚信登记ID、企业ID、诚信编号、主管单位、注销状态、是否黑名单、黑名单有效期、诚信分值。

三、诚信分值和诚信等级考评标准过渡

(一)诚信分值的过渡

旧办法实行的是滚动式年度综合考评,已考评的企业有两个诚信分值,一个是最近一次考评时的分值,另一个是当前动态分值。而新办法则是实行实时动态考评,企业只有一个动态分值。因此,新办法实施后,对于在旧系统已考评的企业,在新系统初始动态诚信分值的体现,将根据企业在旧系统最近一次综合考评时的诚信分值或当前诚信动态分值两个分值比照后,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过渡。对于在旧系统办理诚信登记未满一年尚未进行滚动式年度综合考评的企业,直接将旧系统的原动态分值过渡到新系统作为初始动态分值。

(二)诚信等级考评标准的过渡

建筑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施工劳务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工程监理这三类企业,在新办法实施后须有获优项目并诚信分值在120分及以上才能评为A级。为保持政策的合理延续过渡,给予半年过渡期让企业去创优,即今年年底前,上述三类企业暂不执行获优评A的先决条件。过渡期满,从2018年1月1日起,按新办法执行。企业没有获优项目,诚信分值即使在120分以上,自动过渡为B级。

其他类别的企业,没有评A须有获优项目的先决条件,直接按其动态分值对应新办法的标准等级过渡。

(三)黑名单和锁定人员的过渡

在旧系统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新系统正式启用后仍在有效

期内的,直接过渡到新系统,直至有效期满为止。

在旧系统被锁定的人员,直接过渡到新系统。

(四)企业诚信加分、扣分的过渡

过渡期内,企业诚信加分、扣分累加到旧系统迁移过渡到新系统的诚信动态分值中,实时产生新的诚信等级。企业业绩加分、奖励加分已在旧系统申请并获准加分的,不得在新系统重复申报。各区局、各相关部门在审核企业诚信加分时,应审慎核对申报资料,对存在疑惑或问题的,应查对旧系统的相关数据。对存在重报虚报诚信加分的,要通报批评,诚信扣分。   

过渡期满后,企业在旧系统中登记的业绩、奖励信息,对照新办法的加分标准,仍在有效期内的,可在新系统中重新申报,各区局、各相关部门应予核准加分

四、新系统试运行时间和新旧办法过渡期时间

为实现旧系统数据的安全迁移和新系统数据的更新完善,确保新旧系统的顺利衔接,设定新系统试运行期和新旧办法过渡期。新系统试运行时间计划定为7月1日零时~10日18时,新旧办法的衔接过渡期暂定为7月11日8时~12月31日24时。

(一)新系统试运行时间。71日(周六)零时~2日(周日)24时,因迁移数据所需,旧系统暂时关闭,除企业诚信分值、黑名单、人员锁定信息外,其他相关数据按前述方案迁移到新系统。73日零时起,旧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工程招投标和办理施工许可时仍使用旧系统并以旧系统的信息为准,新系统只是给企业和区局补录完善相关信息。试运行期间,企业和各区局在旧系统新增的信息,除涉及诚信加扣分、黑名单、人员锁定的信息外,其他应在新系统中同步录入。

7月10日18时~11日8时,因需要再次迁移数据,新旧系统同时关闭,旧系统中企业的诚信分值(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仍在有效期内的黑名单、人员锁定信息过渡到新系统,旧系统中的数据完成迁移。

(二)新旧办法衔接过渡期时间。7月11日8时起,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旧系统关闭(只可用于查询以往数据记录),工程招投标和办理施工许可时正式使用新系统并以新系统的信息为准。过渡期间新系统暂不执行获优对前述三类企业评A的影响,按新办法在过渡分值的基础上进行加扣分并只根据分值进行实时动态考评。

2018年1月1日零时起,过渡期结束,旧系统过渡到新系统的分值失效归零,全部企业的实时动态分值为基准分值100分加上过渡期按新办法产生的分值。对前述三类企业同时执行评A须有获优项目的标准,所有企业按新办法进行考评,新办法全面实施。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局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办法的实施和新旧系统的过渡衔接工作,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相关业务系统与新的诚信系统的对接工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同时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对企业的失信行为要予以通报,诚信扣分,共同维护我市建筑行业的良好秩序。

(二)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熟悉业务的相关人员,专人跟进,特别是在新系统试运行期间,应及时补充完善新系统中企业和人员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开展。企业补录提交的所有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企业对补录更新的信息资料负责。

(三)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住建管理局反映(业务咨询电话:82553524,82130477,82294065;系统支持:82326766)。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