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绿色施工措施费未按《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绿色施工措施费计价办法的通知》(佛建价〔2018〕3号)计取;或计取后未按营改增后计价调整即乘以营改增计价综合调整系数进行增值税下计价方式的调整。
2、现场围挡未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从即日起,如仍发现上述情况我们将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进行扣分处理。
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