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佛山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单价的通知
佛建价[2011]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我市建筑市场用工供需矛盾,经调研、测算和校定后,决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我市动态人工单价予以调整并通知如下:
1、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不分专业、类别,动态人工单价统一按81元/工日计取。
2、2011年10月1日前已招标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其人工单价不作调整。
3、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依照《关于贯彻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佛建建市[2010]2号)中的相关规定。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问题反映的,请及时与我站联系。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方小兵副局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