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标准咨询申请提交的常见问题回答
1、请问我可以直接申请网络答疑或者电话咨询吗?
答:由于我中心造价标准咨询业务是为佛山具体建设工程实际计价运用服务的,需要提供工程有关合同文件资料,并有规定业务程序要求的,如需书面申请和书面回复。为避免引起误会和争议,不接受电话咨询或口头咨询。
目前只开通传统人工受理申请渠道,为推行“互联网+服务”,我中心正在部署省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和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等网络服务平台的对接使用,请密切关注我中心的政务网站信息。
2、请问我们的建设工程不在佛山市内,但是编制造价文件时使用了佛山市的补充定额,想在你们这里咨询关于该补充定额的实际应用问题可以吗?
答:我市发布的补充定额及相关计价文件适用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项目。我中心受理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问题咨询。
3、请问我们是佛山新城的建设工程,可以在这里提交造价咨询申请吗?
答:佛山新城的建设项目的造价问题请先咨询顺德区工程标准定额站,电话22836736。
4、为何不接收已经进入司法途径解决的建设工程造价问题咨询申请?
答: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应用解释管理规定》,因协助司法、纪检、监察等工作,需要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应用作出书面解释的,应由司法、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请。
5、我们是顺德区的建设项目,我们的施工合同上约定了到你们佛山市的造价管理机构调解造价纠纷问题的,可以到你们这边申请么?
答:建议先咨询顺德区工程标准定额站,如要求转来,则进入我中心受理程序。
6、我们甲乙双方没有分歧,都是基于对定额理解不清晰提出咨询的,甲方盖章也不方便,委托我方单独咨询可以吗?
答:对于已经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涉及甲乙双方共同利益,故提交的造价问题咨询申请均要求双方共同申请即在申请表格上双方盖公章。
7、甲方不配合,不愿意到造价中心咨询申请处理这个问题,我们
能否单方面提出申请?对方不配合你们有什么建议?
答:需要双方共同申请的原因详见第6问。
8、申请表中的所附资料都要提供吗?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答:申请表中“情况说明报告”必须有盖章申请提交。其他的材料按实际需要提交,提交复印件即可,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和图纸等如果数量较多可提交相关页面复印件。
9、请问合同任何一相对方可以委托专业的造价公司进行申请吗?
答:可以的,但请附上相关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