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第三季度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动态扣分情况的通报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加大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的力度,根据《关于修改〈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建[2007]152号)以及《关于建立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动态扣分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佛建管[2011]85号)的要求,第三季度各区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对部分建筑行业企业实施了诚信动态扣分,并登录诚信系统登记诚信扣分的相关内容,实时对外公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筑行业企业诚信动态扣分基本情况
本季度全市在检查建筑行业企业中,发现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有146宗,诚信动态扣分值共计1249分。其中建筑施工企业53宗、工程监理企业43宗、勘察设计企业36宗、造价咨询企业4宗、施工图审查机构4宗、其它相关企业6宗。禅城区局查扣施工、监理等企业不良行为33宗,扣分值475分;南海区局查扣施工、监理等企业不良行为45宗,扣分值159分;三水区局查扣施工、监理企业不良行为11宗,扣分值165分;高明区局查扣监理企业不良行为2宗,扣分值30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查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4宗,扣分值79分;市局设计科技科查扣各类企业不良行为47宗,扣分值281分;市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查扣相关企业不良行为4宗,扣分值60分(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管理人员仍存在不到位情况。大部分被检查的单位或项目管理人员能在现场指导工作,但也有少数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存在不在施工现场的现象,且未办理委托或变更备案手续,尤其是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有些施工现场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个别监理企业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未对重要的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部位进行定期巡查和及时登记,未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不到位。一是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质量检查不到位;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不严格,现场施工不规范、标准配置不齐全,监理实施细则执行不严格,未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前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二是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不到位;如少部分勘察、设计执业人员对行业规范的理解和熟悉程度不够,现场计量器具或计量检定证书不齐全,技术交底不完整、施工记录签名不健全。
(四)部分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中编制说明对编制的主要计价依据不完整,成果文件封面签名盖章不齐全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自身管理,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努力提高企业工程管理水平。
(二)各区局、局直属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要加大诚信动态检查和扣分的力度,对检查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对照整改通知书或通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按诚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请各区局、局直属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按《关于建立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动态扣分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佛建管[2011]85号)要求,及时登录诚信系统登记扣分内容,并按季度做好建筑行业诚信动态检查和扣分情况的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