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开始,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内所有新建、改建、续建的工程,均须按先规划、再报建、后建设的程序进行,违者将按新出台的《南庄镇规划建设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新办法规定,未办理报建的工程,一律属违法建设工程,城市建设征用、规划拆迁,一律不予补偿;若未取得有效建设用地批文擅自进行建设,或虽已取得有效建设用地批文,但未经报建就进行建设的,将由行政执法、规划建设部门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据介绍,新办法出台之后,南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在建工程的监管力度,对无施工资质的建设工程或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将责令其停止建设或整改,若施工单位没有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累计超过三次以上的,有关部门将不再受理该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报建业务。
据了解,新的管理办法还规定,南庄辖区内的招牌和广告也要遵循先报建后建设的原则,否则,有关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