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佛山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第三批)结果的通
佛建工〔2007〕102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管字〔2007〕38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07年佛山市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安〔2007〕16号)和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建工〔2007〕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07年8月30~31日我局组织了第三批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工作,共受理了35家企业的申请资料。经专家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评价,有1家优良、11家合格、11家基本合格、12家不合格。现将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企业认为有必要复评的,可以向所在区建设局申请复评,区建设局受理后向市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复评时间统一安排在12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