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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10月起新建工程缴存工资保证金逾374万

  从今年8月起,佛山市禅城区在全市五区率先出台《禅城区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力争通过实施“工资保证金制度”,来保障全区约3万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10月开始,禅城区正式对新建的工程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新建的5家建设单位已全部开设了工资保证金账户,缴存工资保证金374.5万元。  

  已缴存工资保证金374.5万元 

《实施细则》要求,进入禅城区的建设单位(业主)和企业,在招投标阶段,就要对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作出承诺。未作出承诺的,不能参加招投标活动。另外,在工程项目开工一个月内,将由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银行开设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建设单位(业主)按工程总造价3%的比例一次性把全部资金存入该账户。一旦出现农民工所在的工地、施工单位发生拖欠工资等意外情况,经劳动主管部门调查审核后,就马上可以动用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据介绍,禅城区劳动部门还编印了5000册《禅城区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手册》发放到建筑单位、农民工手中;并将在全区大大小小施工工地,挂上600块告示牌,引导施工单位、农民工通过合法途经,保障自己的权益。从10月开始,禅城区正式对新建的工程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已有5家建设单位(业主)设立了“工资保证金账户”,共计缴存了374.5万元工资保证金。  

  本月检查治理建筑业 

  据介绍,从今年1月到10月以来,全区劳动投诉举报案件1430宗,涉及金额3212万元,其中,欠薪案件金额数占总金额的70%左右。而在所有欠薪案件中,建筑行业欠薪金额就在1000万左右。禅城劳动保障局联同区建设局,从制度上设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对建筑行业工资发放的监管,在全市劳动监管上也是一个突破。 

  据悉,从11月1日起,禅城区劳动保障局还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检查建筑业企业建立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资保证金等情况,通过这一拉网式检查,纠正建筑行业各种违法行为,规范企业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