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多项新法规11月起施行
时入11月,一批由国家各部委、省市政府颁布的涉及建设领域的法规开始施行。新法规涉及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生态住宅认定标准、社区保安行事准则、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等诸多方面。同时,建设部颁布的一批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也将正式开始施行。
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新规
由国土资源部出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已于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范围、挂牌出让截止期限、缴纳出让价款和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等作出明确规定。
规定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名称、空间范围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等做出了明确界定。根据物权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明确将工业用地纳入招拍挂范围。同时,规定还对挂牌出让截止、缴纳出让价款和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和修改。
“生态住宅”有了明确标准
从11月1日开始,“生态住宅”将不依照开发商的标准随意界定。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住宅(住区)》中,对房地产开发各个环节的住宅节能、环保指标作出明确规定。
技术要求规定,“生态住宅”标准主要包括场地环境规划设计、节能与能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住宅区水环境、材料与资源等5个方面,技术要求对这些方面均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技术要求还规定,除需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外,绿地本身的绿化率必须大于70%。
多项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也正式施行
2007年11月1日起,建设部发布的《钢塑复合压力管用管件》、《城市客车外置式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臂》、《城镇供热预制直埋蒸汽保温管管路附件技术条件》、《结构用高频焊接薄壁h型钢》、《建筑内外墙用底漆》、《铜分集水器》、《建筑对象数字化定义》、《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和《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作为行业标准开始施行,《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作为国家标准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