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发文通报深圳市11.3建筑工地塔吊伤害事故
近日,广东省安委办就深圳市“11·3”建筑工地塔吊伤害事故向全省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2007年11月3日16时40分左右,深圳市民治街道碧水龙庭建筑工地在拆塔吊过程中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该事故引起了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李毅中局长的关注,李局长在11月5日全国安全监管系统视频会议指出,近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出现反弹,全国已发生14起3人以上的较大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深圳市这起是第14起,希望不要再发生第15起,要求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遏制较大以上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通报要求,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以防坍塌和起重机械设备(塔吊)安全管理情况为主的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挂靠的施工队伍、“五无”工程和容易造成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的工程(包括基坑、护坡、模板支护及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及脚手架、井字架等部位的坠落等),从而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通报同时强调,各地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严肃处理有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及时公布典型事故案例的处理情况,落实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