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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 不按时申报3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

  从12月6日起,三水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全面展开。根据方案,凡是三水区城镇户口,在本区工作和居住,无自有住房,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均符合住房调查条件。

  申报家庭必须按时、如实填写《佛山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否则将不能纳入住房保障对象管理信息系统,3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或在基本解决本次调查符合条件家庭的住房问题后才能予以轮候解决。此外,申报表必须于12月10日前提交申请人家庭所在地居委会。

  先申报后入户调查

  本次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全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居民的总量、现状、分布情况,摸清保障性住房的真实需求。为实现调查的全面性,采取公开向所有户籍家庭发放申报表,由符合条件的家庭主动申报的操作办法。调查人员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填写入户调查表。

  在入户调查中要求申报家庭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文件,工作人员逐项进行核实。

  20日至25日进行核查

  按照调查方案,调查从6日展开,到本月19日结束,20日至25日进行核查,届时区建设局将经调查初步符合条件的资料通过查阅房地产档案、商品房销售备案系统等进行核实,经核实后,进行汇总及建档,同时录入电脑,形成住房保障对象的基础档案数据库。再将整个调查结果上报佛山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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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注意事项

  三水区建设局特别提醒市民注意:

  首先,本次调查采取由低收入家庭自愿填写《佛山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及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因此凡符合住房调查条件的家庭必须主动申报;一经申报,即纳入入户调查的范围,经调查核实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后,再根据佛山市的低收入标准,确定是否符合住房保障范围。

  另外要注意的是,申报表必须于12月10日前交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同时请填写了申报表的家庭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明、收入情况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及调查表仅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参考汇总使用,不作其他用途),以配合工作人员入户调查。

  市民如需咨询此次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事宜,可以致电三水区建设局(电话7704860)。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