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新建工程地下室将执行新标准 提高防排涝能力
据悉,由于目前地下建(构)筑物(下称地下室)防涝排涝设施不足,为解决这一问题,佛山市今后新建工程地下室将执行新标准。
据了解,目前佛山市实行分围区排涝,当围区遇暴雨且遭外江高水位顶托时易形成涝灾,特别是当城市地面积水过深时,一些地下室在未做防涝措施或措施不足的情况下就会造成进水受浸。
有关部门对全市地下室进行的全面调查显示,目前全市有地下室项目204个,共250.05万平方米,其中,未设置任何挡水设施的地下室入口占48%;只有78个项目具备地下室通风口防倒灌措施;有70个项目的变配电设备设在地下室的建筑物,当地下室受浸时,极可能导致变配电设备损坏甚至发生危险;地下室潜水泵的设置率为61%,有79项建筑物地下室未设置潜水泵;同时,排水管道阀门、排水沟、集水坑的设置也有待完善。
为了加强地下室防涝排涝能力,佛山市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新标准,对以后新建工程地下室进行规范。而对于低洼地段易受涝灾的已建地下室,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要按要求进行改造。
来源:广东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