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的通知

佛山市着力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后监管工作

    近日,佛山出台《关于在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后加强监督管理和开展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中腐败问题和职务犯罪,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有形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管理。  
   
    一、坚持公示制度,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中标候选人、中标价、工期、质量承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名称及投诉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严肃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信访条例》,制定处理群众投诉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传真、信箱和电子邮箱。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受理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在公示期间受理的投诉,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初查,对涉嫌违规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报告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  
   
    三、坚持有形建筑市场违法犯罪案件通报制度,维护建筑市场的公正公平。按照《关于建立佛山市有形建筑市场违法犯罪案件通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在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违规违法的当事人作出处理的同时,填报《有形建筑市场违规违法犯罪案件通报登记表》,报同级监察局和人民检察院,由监察部门、检察机关视违规违法行为和犯罪事实及情节,决定是否在相关媒体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予以通报,各相关媒体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根据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的书面通知,办理登报或上网通报。  
   
    四、明确标后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各级行业行政管理单位要指定内设机构和专门人员开展标后监督管理与协调工作。中标后的监督管理,依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各级发展和改革局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指导、协调部门,负责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检查。市级建设、交通、水利、经贸等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全市性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检查细则,明确防范重点环节,把预防措施落到实处。监督管理工作涉及的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等专职部门,要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合同、质量、安全进行严格监督。  
   
    五、推行二级招标制度。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的招标范围和标准,在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中推行二级招标制度,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以及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的采购、施工、服务等,该进行招标的必须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二级招标,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六、设立施工现场信息公开栏,接受社会监督。建设单位要在施工现场的显要位置,设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栏,公开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完成工期、质量承诺,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名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和举报电话等。  
   
    七、加强协作、强化监督、共同营造预防氛围。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市重点工程建设监督领导小组和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要发挥协调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地检查和抽查,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推广各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各级监察部门对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违纪违法案件要认真做好查处工作,对构成职务犯罪的检察机关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