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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内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

来源:佛山日报

我市决定水、电、管道气、公交车三个月内一律不提价

    从市物价部门获悉,为切实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测、引导和调控,努力维护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我市决定3、4、5月三个月内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民用管道气、公交车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产品及服务,在三个月内不会提价。

    2月份创物价涨幅8年新高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当地的价格指数环比超过1%,同比超过上年4%的时候,政府定价项目应该暂缓出台提价政策。而2月份我市的价格指数已超出这个幅度。2月份佛山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创下新高,较上月上升2.8%,较去年同期上升4.5%,这是自1997年以来单月涨幅最大的月份,也创下了8年来物价涨幅的新高。
   
    市统计局城调队的统计数字表明,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大幅上涨主要是食品价格上涨所推动,食品类的同比、环比价格分别上涨2.8%和4.5%,其中食品类上升5.3%,服务项目上升4.3%,娱乐文化教育上升6.7%。当中以食品类涨幅最大,水产品价格较1月份上涨幅度达到13%蔬菜上涨22.5%,水果价格上涨6.5%。此外,旅游、理发等服务项目的价格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涨。

    一律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
   
    市物价局局长梁英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市决定3、4、5月三个月内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主要考虑居民特别是城市低收入群体对消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防止居民消费价格过快上涨,避免过多增加城市居民支出。
   
    而此之前,经市政府同意,从2月1日起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民用管道已从每立方米10.45元临时调整为11.45元。当时,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民用管道气属临时性调价,因此执行期将至3月底止,4月份是否还要调整,将视市场货源与价格等情况的变化再作考虑。梁英志昨日表示,根据市里的决定,至5月底前,管道气价格肯定不会上调。
   
    据了解,日前,市物价局已转发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通知》,通知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自即日起至2005年5月31日止,一律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相关链接:

    国家发改委规定,当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超过上年4%(简称“两条控制线”),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这里的提价项目是指目前仍然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而不包括已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这项措施虽然仅适用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但是对全国各地也不是“一刀切”。只有那些居民消费价格上涨较多的地区才被要求暂停调价,而且停止的时间以3个月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