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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绿色佛山

来源:佛山日报

 佛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梁绍棠
(2005年6月5日)

 

       今天是第34个世界环境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确定为“营造绿色城市,呵护地球家园”;国家环保总局确定的主题是“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广东省今年的主题是“建设绿色广东,需要你我行动”。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我们确定我市今年环境宣传月的主题为“争创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绿色佛山”。中华大地乃至全球都正在刮起一股 “绿色”旋风,奏响一段“绿色”旋律,形成一种“绿色”时尚。我市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绿色佛山”,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我市的具体实践,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选择,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树立“绿色佛山”观念,人人参与建设“绿色佛山”是我市成功“创模”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绿色佛山”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运用生态学和循环经济的理念,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环境意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自然资源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绿色佛山”不是简单的“绿化佛山”的概念,其内涵十分丰富,大大超出了单纯的环境保护的范畴,包括了要求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我市要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发展绿色经济,倡导绿色文化,构筑绿色环境,建设“绿色佛山”。绿色经济说到底是循环经济,要求我们要努力转变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发展清洁生产,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使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同时,绿色经济还要求我们不断转变消费观念,实施绿色消费,选用绿色产品,减少垃圾产生,实现废物回收利用。绿色文化是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种理念,是“环境就是资源,就是资本,就是生产力”的一种认识,是“以尊重自然、保护环境为基础,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甚至只污染不治理的发展模式”的一种行动,它是“绿色佛山”的灵魂,又是“和谐佛山”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人民的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为确保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历届市委市政府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不懈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确保了城市总体环境质量的相对稳定,环境质量没有随经济的高速增长而恶化。特别是近几年,我市对环境保护的投入越来越大,推出的措施越来越多,颁布和实施了《佛山市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规划纲要》,全面展开了珠江综合整治工作、治污保洁等生态环保工程及一系列的环保举措,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决心。但毋庸置疑,目前,我市仍面临着多种环境问题,电厂脱硫缓慢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加重,大气污染问题未能有根本好转,大气环境质量还很严峻,城市中内河涌污染等水环境问题仍较突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更要大张旗鼓地弘扬“绿色佛山”观念,百折不挠地推进“创模”工作,认真实施环保规划,深入推进治污保洁、珠江综合整治、大气污染控制等工程,建立起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全市重点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绿色佛山”,不但需要政府的重视,需要各个部门的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更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我们要通过环境新闻宣传报道等多种方式以及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示范区等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绿色文化,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让“绿色佛山”之魂深入民心,使我市“创模”工作和“绿色佛山”的建设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希望生活在佛山这块文明土地上的人们,希望所有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呵护家园的人们,一道携手并肩,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各个企事业单位,要保证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每个公民不乱扔垃圾、节约用水用电、拒绝购买和使用不环保日用品,爱护城市园林绿地,保护一草一木。同时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制止身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行为。


       市民们,行动起来,让我们一道,为我们的绿色家园、为我们的美好生活多尽一份责任,多献一份爱心;让我们一起,投身到我市“创模”活动和“绿色佛山”的建设中去,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将佛山建设成为“宜居、宜游、宜创业”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