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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划定12个河砂可采区

    全省5大流域全面禁止采砂临时禁令暂未解除,全市仍有8个可采区禁采

    本报讯 记者郑梓锐报道:近日,我市发布《关于划定佛山市河道采砂可采区禁采区范围的通告》(以下称《通告》),规定12个河段区域为2005年度的可采区。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今年特大洪水等方面的因素,全省5大流域自7月1日起临时全面禁采河砂,目前禁令尚未解除,全市划定的可采区中仍有8个必须在禁令解除后才允许开采。


    根据《通告》,2005年度我市河道采砂可采区包括:三水青岐琴沙采区、三水金本五顶岗采区、三水白坭恒益电厂采区、三水白坭电排站下采区、高明五塱窦采区、高明英角窦采区、南海西樵太平采区、南海海心沙采区、东海水道右支至南沙大桥上游及七滘桥下游至海心沙沙嘴采区、三水芦苞涌采区、高明杨梅河石头庙采区、高明沧江河上游合水至明城采区等12个河段区域。除此外,其余河段区域均为禁采区。划定为可采、禁采砂区域的实施时间为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其中由省许可发证的可采区,实施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


    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指出,7月1日省水利厅发出了《关于划定河道采砂临时禁采区的公告》,并从2日起依法实施西江、北江、东江、韩江、珠江三角洲五大流域及河网临时全面禁止采挖河砂。目前禁令解除日期尚未确定,因此,全市划定的可采区中,排在前面的8个目前是禁止采砂的。该负责说,禁采区内,禁采期间除工程整治需经区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采砂作业,并将采砂工具撤离现场。可采区内采砂船也须随船携带《河道采砂许可证》原件备查。


    《通告》还划定以下8个计划开采区:顺德东海水道入口至七滘桥上游计划开采区、南海东沙洲计划开采区、三水芦苞中叉计划开采区、三水木棉计划开采区、三水大塘六一右叉计划开采区、三水横江勒竹洲左叉计划开采区、高明海口坦计划开采区、南海丹灶镇金沙南铁鼎围南沙至联沙段计划开采区。这些区域将根据实际情况在2006年后安排开发,开采期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