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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广十项新技术 转变建筑业增长方式——访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吴慧娟

    日前,建设部修订推出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新修订的10项新技术具有哪些特点?将对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各地应如何进行推广和应用?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吴慧娟。

  1994年,建设部下发《关于建筑业1994年、1995年和“九五”期间重点推广应用10项新技术的通知》,提出了通过建立示范工程,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思路,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1998年和2005年,建设部适时对10项新技术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使其包含的先进适用技术项目更多,内容更丰富,并分别印发了《关于建筑业进一步推广应用10项新技术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2002年,建设部还制定出台了《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以规范示范工程的申报与评审。吴慧娟说,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对转变建筑业增长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可以看到,随着建筑技术的快速发展,建筑业10项新技术自1994年发布以来,历经了1998年和2005年两次修订,请您谈谈这次修订的具体情况。

  吴慧娟: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建筑业生产力得到了迅速发展,施工能力不断提高,超高层房屋建筑施工技术、大跨度预应力技术、超大跨度桥梁施工技术、地下工程盾构机制造技术、高性能混凝土技术、大型复杂成套设备安装技术等,都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依靠自己的力量,一大批大型工程项目相继建成,如跨距550米的世界第一拱桥卢浦大桥、主跨1490米的世界第三大桥润扬大桥、世界上最大直径14.5米的上海大中路越江隧道以及广州会展中心、哈尔滨会展中心等。其中不乏体量大、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很大的工程项目,由于应用了大量先进技术,不仅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而且达到了当代国际先进水平,充分显示了中国建筑业的雄厚实力。

  建设部曾于1998年对10项新技术的内容做了调整,但经过不到10年的发展,许多当时的新技术已变成普遍应用的“老”技术,原有的10项新技术急需更新,为此建设部决定对其进行第二次全面修订。修订工作从2003年开始,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了中国模板协会、中建总公司、上海建工集团、东南大学等十多家单位的专家成立了课题组,前后有40余位来自学校、研究院所、建筑企业的专家多次参与论证,课题组先后召开了四次研讨会,进行了两次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初稿在建设部网站上进行了为时一个月的征求意见,并先后四易其稿,最终于2005年1月通过审定,2月正式对外公布,同时建设部还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五批“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了第五批“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

  记者:这次对建筑业10项新技术进行修订,主要调整和补充了哪些内容?主要特点是什么?

  吴慧娟:此次修订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在内容上较以往作了大幅调整,扩大了覆盖面,内容包括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高性能混凝土技术、高效钢筋与预应力技术、新型模板及脚手架应用技术、钢结构技术、安装工程应用技术、建筑节能和环保应用技术、建筑防水新技术、施工过程监测和控制技术和建筑企业管理信息化技术10个大项,43个小项,91个子项。

  修订后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以房屋建筑工程为主,突出通用技术,兼顾铁路、交通、水利等其他土木工程;突出施工技术,同时考虑与材料、设计必要的衔接;突出节能环保监测等新兴领域的技术,也总结了传统技术领域的最新发展成果;突出“新”技术,但前提是技术成熟可靠,有工程实践。今后,还将根据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适时对10项新技术的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

  记者:目前,建筑业在科技推广创新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吴慧娟:目前,我国建筑业技术创新机制不健全,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不足,创新成果少,转化率低,产生的效益不显著。企业赢利能力差,产值利润率和资本金利润率低,科技开发投入不足。仅上海建工、北京城建、中建一局、二局等少数企业建立了技术研发中心,大部分企业没有研发中心或形同虚设,也很少有研发方面的投入。据建设部2003年对151家企业的调查显示,企业研发投入占产值0.5%以下的约占54%,大于2%的仅占被调查企业数量的4%。

  项目组织方式不利于技术进步,如设计施工分离、业主肢解发包工程等。如果施工单位的全部工作就是按设计图纸、按规范标准施工,其技术创新空间可想而知,十分有限。实践证明,每一项重大技术创新,都包含了设计、施工、材料等多方面的因素。

  产业集中度低,以价格为中心内容的无差别竞争激烈,创新意识不浓,没有形成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差别竞争。科技贡献率低,劳动生产率低,操作人员素质低。目前,我国大中型建筑企业内从事技术开发工作的技术人员还不到职工的2%,发达国家比我国高5至6倍;我国建筑业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约为25%至30%,发达国家则为70%至80%;在国内各行业中,建筑业的劳动生产率(按总产值计)还不到工业及电力、煤气业的三分之一。

  信息技术刚刚起步。据建设部对151家建筑企业的调查,在信息系统建设13000万元的总投资中,硬件投资占73%,软件投资占27%,发达国家软件投资比例远大于硬件,通常比例为7:3。

  物耗和能耗高、污染大,粗放经营,行业整体形象差。如单位建筑能耗比同等气候条件下的先进国家高出2至3倍。建筑用钢高出10%至25%,每立方米混凝土多耗水泥80公斤等。施工扬尘、噪声扰民,工人衣冠不整、操作缺少防护等等在中小城市依然存在,影响行业整体形象。

  记者:结合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申报与评选,各地应如何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吴慧娟:科技进步和创新对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重大而紧迫的课题。从制定“九五”计划时提出“两个根本性转变”以来,我们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粗放型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转变。从建筑业技术创新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可以看出,建筑业粗放经营的特征更为明显,因此提高建筑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转变增长方式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当前,在抓好建筑业技术创新机制建设的同时,全行业要继续加大以10项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技术推广力度,以10项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带动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树立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组织观摩交流,培训学习,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新技术的广泛应用。

  各地要按照建设部的要求,积极申报部级示范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技术领先的项目选上来。示范工程既可以是应用了多项新技术的综合性示范工程,也可以是某一项(子项)新技术应用水平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要严格控制示范工程的数量,每个地区和部门应以1至2项为宜。示范工程每年组织申报和评审一批,今年申报的第五批示范工程,应在2006年底前完成所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

  示范工程的评审工作也要参照一些地区好的做法进行调整,今后示范工程的评审要进行公开讲评,请当地企业的技术人员一起参加,把评审会开成一个交流会、观摩会,切实起到示范作用。申报工程在完成示范新技术内容,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将被授予“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称号。各类优质工程的评选应优先从这些示范工程中选取,以提高优质工程的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