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宣贯新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建设厅副厅长 陈英松
2008年11月26日
同志们: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于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行。省建设厅今天在这里组织召开新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专题宣贯会,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很及时,希望大家集中精神开好这次会议。认真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有利于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促进我省建筑业科学发展。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总结回顾03规范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效,研究部署08新规范的贯彻和应用。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03规范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旧规范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工程造价改革的重大举措。03规范实施以来,我省大部分工程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使定价方式更加合理,合同纠纷逐步减少,市场监管得到强化。五年来,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积极地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泛宣传发动,统一了思想认识。为推动03规范的施行,我省通过专业刊物、网络、报刊、电视等公共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充分认识规范施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了思想,为正确施行规范提供保障条件。同时组织力量,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启动我省工程计价依据修订工作,对定额表现形式、定额子目、费用项目等进行结构性调整,增加了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解决了综合定额与清单计价相互对应的技术问题,实现了定额与规范的全方位衔接。
2、加强技术性培训,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普遍提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于2004年、2006年两次专门组织编写《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培训系列教材》,从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实践案例等角度,帮助专业人员全面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技术和方法。全省各地认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参加培训的人员超过3万人次,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普遍提高,消除了执行规范的技术性障碍。
3、做好市场服务,市场造价趋于合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对引导建设各方正确计价,显得更加重要和迫切。为此,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转变工作方式,关注市场变化,开展工程造价信息的测算工作,通过期刊与网络相结合方式予以发布,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市场合理定价。同时,积极配合招投标监督机构、工程交易中心开展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深入招投标市场调研,及时发现和纠正招投标市场中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的问题。
4、完善配套性措施,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落到实处。针对旧规范施行后,建筑市场出现哄抬标价,恶性低价竞争,以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省建设厅及时提出规范招标投标计价行为,加强合同价款及竣工结算管理的思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2005年制定了最高报价值设立办法、规范低价中标评标办法的意见,2006年编制了施工合同范本。这些配套政策的出台,巩固和发展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5、加强监督性检查,工程计价行为进一步规范。为保证03规范执行到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管工作,如最高报价值备案、中标后工程造价跟踪监督、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检查等。这些监管工作的实施,取得明显的成效,有效地规范建设各方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
二、充分认识新规范发布的意义和作用
03规范施行五年来,对建立市场定价机制,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工程造价的深化改革,特别是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和政府监管机制的改革,旧规范在许多方面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因此,新规范是在总结和完善旧规范的基础上出台的,新规范还结合近年来建筑市场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出了诸多突破,主要体现在:
一是遵循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新规范根据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政策等规定,补充了许多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内容,如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要求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既扩大了适用范围,又强化了执行力度。同时,在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方面,也充分体现了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精神。
二是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成果。自旧规范施行后,各级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积极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做了很多创新性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大大地推进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新规范及时总结了各地的先进经验,并形成相应条文。如,新规范汲取了广东省最高报价值设立办法的有关内容,制定了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条文;又如,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新规范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再如,在合同价款计量与支付、竣工结算以及计价纠纷处理等内容,新规范借鉴了广东省施工合同范本的做法,将其纳入相应的管理范畴之中。此外,新规范还依据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性措施,从技术层面上制定了有关规定,对遏止拖欠工程款、结算难等不良现象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是促进了工程价款的合理确定。新规范针对建筑市场出现的阴阳合同等不良行为,规定了合同价款约定的依据、时限和内容,明确了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的程序以及法律责任。为解决工程量清单计价就是绝对的“量变价不变”这一误区,新规范区分法律法规变化、发包人过失、市场价格波动等不同情况,提出调整工程价款的办法,完善了“量变价不变”的计价原则,促进合同双方合理确定工程价款。
四是推动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的发展。由于旧规范对工程量清单构成、项目特征描述、综合单价确定等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造成各方理解不一,制约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的进一步推行,也容易造成工程造价合同纠纷。对此,新规范完善了工程量清单组成,强制性地规定项目特征的描述,明确了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规范了建设各方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将有效推动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的发展。
三、贯彻落实新规范的几点要求
新规范的发布,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工程造价改革成果,对今后一段时期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切实领会新规范的实质和要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按照规范市场、突出服务、加强监督的原则,扎扎实实地推动新规范的施行。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规范是建设领域实行科学管理,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保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实施新规范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要以实施新规范为主线,将贯彻执行新规范作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保证实施新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广泛宣传,促进应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专业刊物、信息网络、公共媒体、墙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正确认识发布新规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确看待新规范对规范建筑市场计价秩序的重要作用,正确理解新规范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必要条件,争取全社会主动应用新规范,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
第三,开展培训,深入掌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我省参加编制新规范的同志要认真做好新规范的技术交底工作;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配备充足的师资力量,积极搞好新规范的培训工作,使各级政府管理机构、建设各方(尤其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广大执业、从业人员尽快熟悉新规范的管理和内容方法。特别是要抓好全省4万多名专业人员(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已近1万人)的培训教育,要将学习新规范列为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继续教育的必备内容。有条件的城市,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促进相互交流,全面掌握社会对新规范的接受程度,帮助社会对新规范的正确理解和执行。
第四,联动配合,确保实施。新规范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全省必须严格统一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迟新规范的实施。各地要积极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保证新规范的执行;各市招投标监督机构、工程交易中心要主动配合,保证新规范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正确施行;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大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监管力度,及时对新规范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制止和纠正工程发承包双方的不当行为,引导和促进工程发承包双方正确执行新规范,维护正常的工程计价活动。
第五,完善配套,促进发展。新规范的发布,把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施工合同有机结合起来,将对工程造价行业提出更大的挑战。因此,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认真开展工作,促使新规范得到广泛应用。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将新规范赋予的管理内容制度化,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打开工程造价管理新局面;二是主动适应新规范带来的变化,颁发我省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报价值)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我省建设工程合同范本,等等,确保这些政策文件与新规范相互链接;三是按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要求,完善我省工程计价依据的修订工作,及时做好人工、材料、机械等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测算和发布工作,引导社会对新规范的正确执行;四是推进工程造价软件业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技术改造和升级,并依据工程造价数据标准化的规划大纲,促进软件开发商正确应用国家工程造价数据标准开发软件产品,保证工程造价数据有效交换,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志们,新规范带来新机遇,也迎来了新的挑战,希望大家同心协力,切实做好新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严格遵守新规范规定。维护国家标准的统一性和强制性是各级主管部门的职责,我们要以贯彻落实新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尽快完善我省工程造价管理的配套措施,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工程造价事业上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