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第二季度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动态扣分情况的通报
佛建管函[2012]706号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佛山新城管委会城市建设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动态扣分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佛建管[2011]85号)的要求,第二季度各区局、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对建筑业企业进行了诚信动态检查,并对违规企业实施诚信动态扣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二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检查中,企业存在不良行为的120宗,诚信动态扣分值1009分。其中,南海区局扣分力度较大,企业存在不良行为的47宗,扣分值279分(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条文进行勘察、设计。
(二)工程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存在不在岗、不在施工现场指导工作的情况,且未办理委托或变更备案
手续。
(三)个别施工企业未制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也未明确企业和项目负责工作流程、职责范围和考核奖惩等要求。
(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个别施工现场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监理企业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对重要的施工管理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部位未进行定期巡查并及时登记。
(五)部分企业办公设备设置不齐全,备案的办公场所无人办公,分支机构管理人员未在现场指导工作。
(六)部分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封面签名盖章不齐全,企业内部档案管理不完善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被扣分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二)各区局、各相关单位要加大诚信动态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整改,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按照诚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扣分处理。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