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年度综合考评的通知
信息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佛山新城管委会城市建设管理局,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决定从
一、考评对象
二、考评时间
三、考评要求
企业按照《办法》年度综合考评办事指南要求,在诚信管理平台上提出申请,电子化上传相关资料参加年度考评(不必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市外企业应重点补充完善以下几方面的信息资料:
(一)佛山分公司基本信息、诚信证明、分公司办公场所面积标准及设施配置等是否满足《办法》要求;
(二)派驻佛山分公司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办法》条件,省外企业派驻佛山分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员(含已在佛山市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管理人员)是否已在省厅备案;
(三)是否按要求存储了诚信保证金。
企业存储诚信保证金办理机构:佛山市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fsjx.org/),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咨询电话:83214153。
四、考评程序
本次诚信年度综合考评的实施,本市企业由注册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市外企业分公司设在顺德区的,由顺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市外企业分公司设在其它区的,由我局组织评定。
为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网络塞车现象,请市外企业先行办理相关事项变更手续,再提交年度综合考评申请。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一)企业登录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提出变更申请,上传电子化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受理。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的,企业应根据不予受理的原因,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再次提交变更申请。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企业的变更审批,企业上网查询电子证书即可,不需提交纸质资料,也不需要来我局窗口领取纸质证书。
(二)企业对照《办法》考评要求,完成所有的变更事项后提交年度综合考评申请,操作流程按照《建筑行业企业年度综合考评》办事指南办理。对于市外企业驻佛山分公司办公场所和派驻的管理人员,我局将采取抽查和日常动态监管等方式进行现场核查。
(三)符合考评条件的,主管部门根据企业2012年诚信分值及工程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结果实时对外公布。对于本次考评诚信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同时发放新版《诚信手册》。
五、其他事项
(一)未按要求参加本次年度综合考评的企业,不予补办考评手续,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诚信手册》。
(二)自
(三)市外企业年度综合考评办理及咨询机构: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管理局窗口(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五楼509、510窗口),咨询电话:82130477、83805052、8328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