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顺德区危险性较大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顺建发〔2008〕1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我局制定了《顺德区危险性较大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知
附件:顺德区危险性较大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