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8年年终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大检查暨第四季度监理工作质量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顺建发〔2008〕13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各施工、监理企业提高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有效地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印发顺德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的通知》(顺府办电〔2008〕69 号)和2008 年全区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我区将开展2008 年年终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大检查暨第四季度监理工作质量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将按“政府主导、协会管理”的原则,由区建设局协调组织,区质监站、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各镇(街道)建管站、区建筑业协会、区市政业协会和区造价与监理协会共同实施,分别派员组成检查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检查方法
    检查范围:包括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提高效率、突出重点,对“红名单”施工企业的工程以自检为主,在企业自检上报有关情况的基础上仅作个别抽检;对“重点监控”企业、“黑名单”施工企业和外地施工企业负责施工或监理的工程全数重点检查,以加大对质安状况差的工地的查处力度;对其余工程实施抽检,重点抽检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学校或医院等公用事业项目或社会福利项目、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前三季度全区施工和监理专项检查中排名为最后三名且未竣工验收的工程和C、D 类企业所承建的工程。
    二、检查内容
    包括施工安全管理、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施工质量管理、监理企业安全质量监理、施工许可、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计划生育落实情况、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九方面内容。其中施工安全管理具体包括文明施工、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防止高空坠落措施、消防安全,施工质量管理具体包括建筑节能、技术资料、施工图审查、按图施工、经检测不符合规范要求项目(包括III、IV 类桩)处理、设计变更、砌体材料质量检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等。
    本次检查对监理企业安全质量管理侧重以下六个方面:
    (一)监理企业对所监理项目投入的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资格、配备和到位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二)施工安全监理情况,重点检查监理企业对塔吊、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验收证明文件以及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需经专家论证审查)审查情况以及按方案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理的情况;
    (三)基础结构工程施工监理情况,重点检查桩基础中间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工程桩质量检测执行《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的情况;
    (四)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监理情况:重点检查钢筋分项工程中对设计文件和相关施工规范的抗震规定和要求的执行情况、混凝土分项工程中结构实体检验和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监理情况;
    (五)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实施情况;
    (六)禁止在房屋建筑工程中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执行情况。本次检查对政府和国有投资重点工程的造价检查重点如下:
    (一)桩基础到主体结构阶段:重点检查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措施费用,工程款及工资,建材价格波动,工程变更价款,索赔处理。
    (二)室内外装饰装修及安装阶段:重点检查劳务分包,工程材料品质,材料变更备案,建材价格波动,工程变更价款,索赔费用确定。
    (三)工程收尾及竣工验收阶段:重点检查合同外工程增加,变更价款确定和索赔处理情况,工程款工资支付,结算进度。
    三、检查要求
    (一)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健全企业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正确认识当前建设安全生产形势,认真自查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高大支模、深基坑、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部位的安全隐患排除。同时,落实对防止高处坠落措施、消防安全和工人持证上岗的自查自纠。
    (二)各施工企业应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切实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落实《佛山市顺德区商品住宅和校舍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做好在建工程的建筑节能、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砌体材料质量检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等一系列工作,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抗震措施,对给排水工程和重大设计变更在施工前完善施工图审查工作。
    (三)当前正值初冬气候干燥季节,极易发生火灾危险。本次检查包括消防安全内容,以消除火灾隐患为重点,主要就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消防器材的配备、用电用火的管理和从业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企业、各工地必须加强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和动火审批制度,把消防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应切实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以及脚手架、模板支撑、临时用电设施和地下室,塔吊、人货电梯和井字架等垂直运输设施,工人宿舍、仓库、动火作业场所等临时设施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确保其不发生事故。
    (四)各工程监理企业要落实监理的各项职责,尤其按照上述监理检查的有关内容,加大力度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安全质量监理的作用,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
    四、检查安排
    本次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11月27日开始,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要按照《2008年年终施工质量安全监理造价大检查用表》(附件1)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和现场安全隐患,要予以彻底整改。施工现场要完整保留2008年1月1日起监督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自查自纠过程中的《2008年年终施工质量安全监理造价大检查用表》和事故隐患的三定整改记录,以便第二阶段对照检查。
    另外,我局鼓励施工企业积极参与“质安先进工程”的评选。自荐参评“质安先进工程”的企业,应填好《拟参评“质安先进工程”工程一览表》(附件2),并于12月5日下班前上报区建设局办文窗口(联系人:黄秋华,联系电话:22836604)。外地施工企业由区质监站项目监督组或项目监督员负责通知。
    第二阶段:从12月8日起,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质安大检查。届时,将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对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内容的落实情况,以及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情况。对不认真落实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内容,以及不认真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的,我局将按《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扣分,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第三阶段:对检查组检查出的隐患,各施工企业要制定整改计划,提出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限期完成整改。第二阶段检查工作完成后,我局将组成督查组抽检各工程的整改情况,并全面复查被责令局部停工、全面停工的工程。
    五、奖励与处罚
    检查结束后,我局将评选“质量安全先进工程”,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顺建发〔2005〕68号)的有关要求,将相关企业转入“红名单”或转出 “黑名单”管理。
    对不落实施工管理的施工企业,和不落实监理工作的监理企业,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媒体上长期公示,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严处理,并转为“黑名单”企业。
    对不认真落实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内容,或本次检查中不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的责任人员,以及今年以来按《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累计被扣5 分或以上的责任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在媒体上长期公示,并强制其参加专门的学习班。
    特此通知

    附件:1.2008年年终施工质量安全监理造价大检查用表
          2.拟参评“质量安全先进工程”一览表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
十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