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的通知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第2批建筑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的通知

佛建建市函〔2010〕94号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造价管理站: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第2批建筑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0]60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核查范围:
    全市已取得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核查安排:
    本次全市工程造价企业的核查由我局建监科牵头,会同我局监察室、市造价管理站共同开展,核查分三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11月25日---12月5日,各区全面检查阶段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根据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包括本地企业和外地进入的分支机构)。
    第二阶段:12月6日---12月10日,市住建局重点核查阶段
    市住建局检查组根据各区的核查情况,对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第三阶段:12月13日—12月31日,迎接省核查组核查阶段。
    三、工作要求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核查工作,按时完成对辖区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本地企业和外地分支机构)的核查工作,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核查完成后,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填写好《核查情况汇总表》(一)、(二)(附件4),检查报告和汇总表于12月6日前报我局建监科(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档)。
 
    附表:佛建建市函〔2010〕94号附件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