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建设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顺建发〔2009〕70 号
各相关企业: 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加强我区商品住房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监管的通知》(顺建发〔2005〕26 号)等83 份规范性文件。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顺德区建设局2009 年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