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德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顺建发〔2008〕75 号
各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市场,了解劳务分包制度在我区的实施情况,促进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健康发展,我局于7 月7 日至7 月9 日组织开展了顺德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是我区首次开展对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专项检查,抽取自2008 年1 月1 日后办理施工许可并发包给有资质证书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的在建工程进行综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实行劳务分包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分包和超越资质范围施工;二是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情况,总承包企业是否按时支付劳务费并监控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农民工持证上岗及办理“平安卡”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三是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本次检查的施工项目共19 个,涉及劳务分包公司19 家。所有受检工程项目均已按要求将劳务分包业务发包给有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并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工资均按月支付,并建有台帐备查,以现金形式发放,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此次检查有2 家劳务分包企业的分包项目在整体管理方面做得比较好,分别是佛山市顺德区骏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的“顺德区国良职业培训学校培训楼”和佛山市顺德区新盈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的“新乐从家具城西区十二座”,特给予全区通报表扬。
二、存在问题
(一)资质及劳务合同方面
部分劳务分包合同的条目存在空白情况,例如未注明承包哪几个工种的作业、各作业的劳务费用的单价及总价、支付方式及时间等。大多数的劳务分包合同都是将项目的八大工种作业全发给一家建筑劳务分包公司,但大部分承接项目的建筑劳务分包公司未具备所有的八大工种作业资质。大部分的发包只签订一份劳务作业总包合同,其合同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金的五倍。
(二)工资支付方面
个别企业工资发放不规范,未建立工资专用帐号和农民工的工资卡。未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在工资发放前将工资在建筑工地公告栏公示,未张贴“清欠农民工工资告知牌”,未建立工资监控月报制度,未按要求将《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表》上报所在地劳动管理所。
(三)持证上岗方面
施工现场的部分工人未做到持证上岗,有持证上岗的,证件亦均由公司保管;“平安卡”的持证上岗率较低,无证上岗现象仍存在。
(四)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方面
劳务分包公司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不足,部分甚至与总承包单位共用一套管理人员,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与公司内部文件未区分开,不能指导现场施工。部分劳务分包公司仍未建立质量安全体系,未形成劳务分包公司的管理架构,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派驻现场管理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足,安全管理职责不清晰,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不足,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等。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分包合同的签订。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不能超越单位业务合同额上限。
(二)积极组织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建设行业八大工种建筑工人及“平安卡”持证上岗自查工作的通知》(顺建发〔2008〕69 号)文件要求,今年第三季度内要完成持证上岗率百分百的要求。同时,完善企业内部送培及用工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 号)申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照市局要求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
特此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