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顺德市大良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顺府办发[2002]99号
大良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顺德市大良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顺德市大良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顺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顺府发[2002]40号)的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加强大良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试行)》,并结合大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大良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按本细则实施文明施工。
第三条 建筑工地周围耍设置围栏,高度不得低于2.0米,使用的材料应为砌体或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布条、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的材料,并保持围挡整洁、无破烂。
第四条 施工现场主门必须悬挂施工标牌。施工标牌应标明工地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竣工日期等内容。
第五条 施工现场实行硬地化。施工现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厕所、材料堆放场要求浇注厚度不小于100mm、强度不低于C10的混凝土地面,并在整个施工过程加以维护。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应浇注厚度不小于200mm、强度不小于C15的混凝土路面,通道的宽度不小于3.5米。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保持现场不积水。
第六条 驶离工地的车辆应清洗干净,不得将工地内的泥土带离施工现场。
第七条 施工现场物料堆放、运输要规范、整齐,无洒漏和乱堆放现象,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八条 区内的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执行市政府关天使用商品混凝土的规定,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
第九条 工地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落实管理责任人。
第十条 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厨房、厕所要整洁、干净并符合卫生要求。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容器要带盖,生活垃圾的处理必须与大良区市政管理处签订合同。要及时清扫“四害”孽生地,有除“四害”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与大良区灭“四害”专业队签订除“四害”合同。
第十一条 宿舍不得采用易燃材料搭设,应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性能。宿舍内应保持整洁,施工用具应摆放整齐。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设置统一厨房。厨房位置应远离厕所、污水沟、垃圾等污染源20米以上。生火、煮食要统一在厨房进行,禁止在宿舍煮食。
第十三条 施上现场应设置职工厕所。厕所应有简易代粪池,有水源可供清洗,落实每日有专人进行清洁。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宿舍应配备淋浴室。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有责任支持施工企业推进落实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工程发包招标时应有专项投资保障。施工企业在工程投标时应将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纳入专项预算。
第十六条 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中应重视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如在建工地中出现文明施工管理脏、乱、差等问题严重的,当年年检不予通过,予以项目经理资质降级处罚。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